一、概要 
            1、爱沙尼亚商标原来受有关商标法令所颁布的条例管理调整,该条于1991年5月14日制定,现行商标法令于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1992年1月正式生效。 
            2、爱沙尼亚商标权利的获得既可以通过注册,也可以通过使用。 
            3、爱沙尼亚接受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注册。 
            4、在爱沙尼亚,商标的商品和服务分类采用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规定的分类法。 
            5、爱沙尼亚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和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的成员国,同时也是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。 
            6、1995年11月10日,爱沙尼亚认可了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。该议定书于1996年2月13日在爱沙尼亚生效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,属纯议定书成员国。 
            国家英文缩写:DK。 
            二、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
            申请费9000元【包3个分类】 
            查询 2500元 
            申请人主体资格:自然人和法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;外国申请人必须通过在爱沙尼亚备案登记的代理人提交申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请。在爱沙尼亚没有从事贸易活动,并且在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成员国的任何一个国家均没有住址或营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业驻地的申请人,在爱沙尼亚申请商标注册时,必须证明该商标已经在其本国获准注册,并且该商标指定的商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品和服务与在爱沙尼亚提交的申请一致。但是,如果申请人本国与爱沙尼亚签订有互惠协议时,爱沙尼亚工业部可以就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其是否提供上述证明作出决定。 
            申请所需文件: 
            1、商标图样。 
            2、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。 
            3、商标申请书。 
            审查流程: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,或者专利局认为申请有其他问题,将会通知申请人,并要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求其限期提交说明。超过规定期限,除非申请人被准许提供进一步说明,专利局将就申请作出决定,申请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文件齐备,或在申请提交后7天内申请文件齐备,专利局可以应申请人的书面请求,加快对齐商标的审查。 
              官方回执时间: 1-2月 
              注册需时:12-15个月 
              注册有效期:10年,自申请之日起计算。 
              商标的续展:续展申请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,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。 
            其他:*商标异议期限:3个月?*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:5年 
            *官方语言:拉脱维亚/俄语 
            注:1、案件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报价。 
              2、费用会因汇率或者其他事由做相应调整,以上费用均为参考价,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。 
            三、办理途径分析 
            爱沙尼亚属马德里成员国,费用为419瑞士法郎,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商标注册,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(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653+419)*8=8576元,马德里国际注册代理费3000元,共计11576元人民币。要求: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。 
          单一注册的费用较低,而且从时间和办理程序等因素考虑,单一方式更为合适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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